計量檢定和校準的主要區別:
周期不同:校準的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。可以進行定期校準,也可以不定期校準,或在使用前校準。檢定的周期必須按《檢定規程》的規定進行,組織不能自行確定。檢定周期屬于強制性約束的內容。
結論不同: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,計量機構,確保量值準確,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。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《校準證書》或《校準報告》。檢定則必須依據《檢定規程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,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。超出《檢定規程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為不合格,在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之內則為合格。檢定的結果是給出《檢定合格證書》。
性質:
校準——不具有強制性,屬組織自愿的溯源行為。
檢定——具有強制性,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1法行為。
周期:
校準——由組織根據使用需要,計量實驗室,自行確定,合肥計量,可以定期、不定期或使用前進行。
檢定——按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檢定周期實施。
方式:
校準——可以自校、外校或自校與外校結合。
檢定——只能在規定的檢定部門或經法定授權具備資格的組織進行。
開展的校準項目還需要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批準嗎?
內部校準不需要,對外營業1好需要,實在不愿意,只要供需雙方以合同形式約定雙方的責權利也可以,但這種行為不受計量法保護,產生的糾紛用質量法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、合同法仲裁。由于被校準的計量器具,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,又沒有建立相應的計量標準。和客戶協商同意,可以出具測試證書嗎?
一般而言,檢定只針對計量器具,校準針對所有的測量設備(計量器具是測量設備的一個種類),測試針對非測量設備的產品,測量設備在未投入使用前仍屬于產品范疇,投入使用即變為測量設備而非一般產品。所以型式評價中的測量設備可以使用“測試”,投入使用后的測量設備一般不使用“測試”一詞,1好使用“校準”。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,可以自行編制內部計量校準規范。
您好,歡迎蒞臨合肥科準,歡迎咨詢...
![]() 觸屏版二維碼 |